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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國家結婚習俗不同,我想說來這裡公證可以省掉很多麻煩。

 

話說我們10/24那天請完客之後,餐廳把結婚蛋糕切成一塊一塊,讓大家帶回家吃,剩下的我們通通帶回家冰在冰箱裡。這裡有種習俗,就是結婚蛋糕的最上層不切,會整塊留著讓新人帶回家,冰在冷凍庫裡,冰上「一年」,一年後再拿出來吃。本來如果蛋糕很小塊沒關係,但當初餐廳幫我們做的最上層那層比八吋蛋糕還要大,拿回家就佔去三分之二的整個冷凍庫。上禮拜搬家,還要把它捧到新家,又卡了三分之二的冷凍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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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了解一下大家對這項習俗的迷信程度,免得犯了美國的大忌,之前我問過婆婆,可不可以直接吃掉,她叫我去問姐姐。我想說既然這樣,就先放著吧,免得擅自打開吃掉,惹來說我不懂事。這禮拜我們終於受不了,連Kai都叫我問問姐姐;我問姐姐能不能吃掉,她也沒直接說可以或不可以(看來大家都不想負責),只說當初他們的結婚蛋糕,放了一年後,拿出來,只吃了一口就整個丟掉。一聽這樣,我和Kai當天晚上(11/22)回家吃飽飯,立刻拿出蛋糕,開始一塊一塊吃,與其放一整年後丟掉,不如現在吃掉。我說明年要吃的話再買就好了……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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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好那蛋糕雖大,奶油站了大部分;丟掉奶油,我們每天吃兩、三塊,這禮拜三晚上左右終於吃完了。冷凍庫終於空出位置,可以放更多存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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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renew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