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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六點四十分起床,刷牙、洗臉、換衣服、化妝、吃早餐;七點四十分婆婆下班回家,我們開車去Andy家接他,然後去Court House of Cook County。沿路都在下雨,有點小塞車,不過還算順利。

 

上禮拜登記的時候,通知單上面有說要八點半以前到,我們八點零四分就停好車。我們是第一對報到的,後來陸陸續續還有四對來到法庭外。我們坐在法庭外等,發現我們是為一一對有稍微打扮一下的。九點,帶小孩的一對夫妻先辦;九點十分,有位先生出來叫愷的名字,我們四個人走進去。

 

法官說Andy可以到他旁邊拍照,我們兩個人往他的位置前面一站,戒指拿好。法官就開始先對愷宣讀「………(電影上的那一段)」,他只要回答:「I do.」然後再對我宣讀同一段,我回答;然後我們交換戒指,就完成了!有點像觀光景點,法官坐著不動當我們的背景,我們轉身,拿著結婚證書,請婆婆一起入鏡,拍照留念,結束!大家對我們說恭喜,離開。

 

準備兼等待兩個多小時,五分鐘就結束了!法律上,我們結婚了。七夕情人節快樂!我們一起去吃早餐慶祝。

 

其實昨天還沒什麼期待,也不覺得今天跟其他任何一天有什麼不同,只是有婆婆和Andy一起,我們又慎重其事的打扮;為了今天,我們昨天晚上還去找鞋子。心情還是很不一樣。看著結婚證書,想著:啊~~~真的是事實了!我想婆婆的心情也很不一樣,她在法庭裡擁抱一一我們,在法庭的走廊上,回到家也是。這是她第一次參加自己兒子的婚禮,我想對她的而言,相處了37年的小兒子結婚了,她的心情一定很複雜。應該也不亞於媽媽嫁女兒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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