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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上午我帶他去Woodfield Mall玩,因為要脫鞋在遊樂設施裡玩、爬上爬下,出門前我幫他穿了襪子和鞋子。中午再和Karen和靖龍一起開車去附近的越南餐廳To Pho吃午餐。車子一開到To Pho,停好車,我一轉頭發現,赫!他把鞋子和襪子都脫了不說,竟然一雙鞋還好好的擺在汽車座椅旁邊!我趕緊先拍張照片存證。這小子,不可小覷。
今天帶他去Barnes & Noble玩火車,玩著玩著,他走向我時,腳上竟然沒有鞋子!原來他一邊玩,一邊把他的Crocs涼鞋脫掉了!算他狠!隔壁的匈牙利媽媽說,早上她先幫三歲的大兒子穿好衣服鞋子,便轉身幫一歲的小兒子穿,幫小兒子穿好後,一轉頭,大兒子已經脫個精光!
話說星期二早上邊和我爸媽視訊、邊吃早餐時,小嘟嘟把湯池丟在地上,我要他撿起來,他裝哭,我不斷重覆「把湯匙撿起來給我」。ㄟ!他竟然就乖乖把湯匙撿起來了!好樣的。不過今天就沒那麼幸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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